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关于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惩处措施对于犯有组织、策划、煽动等行为致使公共场所秩序混乱,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危害结果的群体性事件,其对应的刑事犯罪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根据法律规定,若构成本罪行,首要分子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而对于其他积极参与者,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不同程度的刑罚。
视情况而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涉及多人共同严重干扰社会公共活动,导致重大损失。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可能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他参与者则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判决取决于行为的严重性和造成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涉及多人共同严重干扰社会公共活动,导致重大损失。首要分子或积极参与者可能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他参与者则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判决取决于行为的严重性和造成的后果。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