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曾长期在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ACLIMITED、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工作多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及中小企业的法律顾问。擅于企业公司法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长期为物流、供应链、建筑工程及类金融公司等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法律服务。担任过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单位:中国新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裕环球实业有限公司、冠科(福建)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央企中国储运集团所设子公司)、深圳市中港通物流有限公司、富得巴精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龙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亮星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诚铭劳务有限公司、深圳勤本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正梓源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等
咨询该律师如果员工因工作患上职业病,病情突然恶化不幸离世,那按照现行法律,应该把这种情况视为工伤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家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拿到丧葬费补贴、给家属的抚恤金和一次性公亡补助等费用。这些补偿不仅是对员工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他们家庭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公正地处理这类工伤事件,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让家属在悲痛中也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职员因公突发疾病致死,按法律应认定为工伤。雇主须在30个工作日内申报此事故,否则家属或工会可在一年内代为申报。申报后,家属可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赔偿。这一流程确保了伤亡员工及其家属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督促雇主履行法定义务。家属和工会在必要时应主动介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与保护。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作中突发疾病猝死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视为工伤,其近亲属可获丧葬补助金(六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提高10%)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前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员工工作结束后不幸离世,应送医救治并通知家属,随后追责。若员工下班途中遭遇严重交通事故且责任在对方,或可被认定为因公殉职。但下班后在家中离世则不被视为工伤。未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其近亲可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赔偿。
工作期间因心脏病突发离世应认定为工伤。补偿依据如下:按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支付6个月丧葬费;按国家可支配收入数据,发放相当于全国城镇公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的抚慰金;死者配偶可获40%生前工资作为抚养费,若无配偶及子女,其他近亲可申请30%生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