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无论房屋空置与否,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业主都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以维护社区设施与环境的正常运行。即使不住人,业主也负有缴费义务,逾期将招致违约金。
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都应按物业合同缴纳费用。开发商对未售或未交付的物业承担费用。法律规定业主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物业费支付。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另有协议,可由后者支付,但业主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空置或待售物业,开发商继续负责相关费用。
购房买家在交易中需依法缴纳物业管理费,缴费义务与所有权证书获取无关。依据法律规定,业主需根据服务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即使业主与实际使用者协定由实际使用者付费,业主仍负有连带支付责任,前提是双方已达成有效协议。
未居住的房产也需支付物业费,自购房日起即需承担。物业费包括管理服务人员薪资、社保及福利费,共有部分和设施设备的运营、保养维修费,清洁、植物养护及安全秩序维护费等。购房后,无论是否居住,都需按规定缴纳物业费。
即使房屋长期空置,仍需缴纳物业费用。因为物业费用是支持物业为业主提供公共服务的必要开支。即使业主未居住,物业提供的服务也不会停止,维护和管理成本也不会减少。若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申请减免。特定情况下,空置房屋物业费或有优惠,但需满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