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出租人提前解约,装修
处理方式如下:
有约定的,按约定办。
无约定且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
出租人违约解约,要
赔偿承租人剩余租期内装修残值损失。
承租人违约解约,装修损失自行承担。
双方违约解约,按过错分担剩余租期内装修残值损失。
不可
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解约,按公平原则分担。
装修残值损失指解约时装修现值扣减未摊销费用后的余额。
案情回顾:小朱将
房屋出租给小李,小李经小朱同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租赁期间小朱提前解除
租赁合同,双方对于装修处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的想法处理,小李则觉得要依据法律规定。且双方此前未对装修处理进行约定。
案情分析:1、由于双方没有约定装修处理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况判定。若因小朱违约导致
合同解除,小李可要求小朱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值扣减尚未摊销的费用后的余额。
2、若因小李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装饰装修物由小李自行承担损失。若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则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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