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咨询该律师咱们来聊聊嘛。根据2017年刚出来更新的那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你要是想向人民法院寻求帮助保护你的合法权益,那可得注意了,这个诉讼时效只有短短的三年。这个时间可不是从你发现自己利益受损开始算的,也不是从被告应该知道他损害了你的利益那天开始算的,是从你自己清楚地意识到你遭受到了损失并且被告他也明确知道这件事的那一天开始算的。
大家都知道,诉讼时效是从咱们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伤害和谁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那天开始往后算的。所以,如果你发现别人欠了你钱,也就是那个“义务人”,你就得从那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比如说,如果这个欠条是你后来才看到的,或者你明明看见了却以为没啥大不了的,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会从你看出发票的那一刻开始算起。
我们在法院里请人家保护咱们的民事情权可就只有短短的三年了。也就是说,咱要是遇到那种欠债不还的事儿,要去告他,也就只能拖三年时间了,这是从咱们知道自己权益受损、债主啥时候该还咱们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当然,如果已经过了二十年的话,那法院可就不管,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咱们自己去申请延长,法院才会考虑帮帮忙。
你要是想告别人,可得抓紧点儿哟。诉讼时效就只有短短的三年,是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或者应该说你理应能发现这一侵害行为开始算起的。举个例子吧,比如一张欠条,它就是说明你对对方享有债权的证明,所以要告的话得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实开始算诉讼时效。所以,你要是真的不放心,最好早点问问债务人有没有按时还钱,这样就方便算日子了嘛如果债务人没还的话,那你就该知道得赶紧去告他。
那就得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