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信用卡欠款超20000元不一定要坐牢。
只有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或超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有效
催收,超三个月不还,且数额达五万以上,才构成“恶意透支”,
涉嫌犯罪面临
刑罚。
2.欠款20000元没到标准,一般按
民事纠纷处理。
银行会
民事诉讼追款,持卡人要还款并承担利息、
滞纳金。
3.有还款意愿但暂时困难,可和银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案情回顾:小何持有一张
信用卡,因消费过度欠款20000元。银行多次催收,小何未还。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小何若再不还款将面临坐牢的后果,小何十分害怕。小何认为自己并非恶意不还,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不应坐牢,而银行坚持若不还款将追究其
刑事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三个月仍不归还,且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小何欠款20000元未达此标准,通常应按民事纠纷处理。
2、银行可通过民事诉讼
追讨欠款,小何需承担还款责任及
逾期利息、滞纳金等。若小何有还款意愿但暂时困难,可与银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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