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原告就可以去找法院帮忙。然后法院的执行官会去调查被告有多少钱之类的东西,根据这个来判断能不能把被告的钱给封了或者冻结起来。当然,如果被告还是不肯交出钱的话,法院可是有权把被告的钱拿出来拍卖掉的。所以说,如果有人欠你钱却不肯还,你完全可以找法院帮忙解决这个问题的。
要是那个借你钱的家伙跑掉了,你也别怕,法律还保护着咱们。这时候就得去法院告他。打官司的话,首先得保证你跟这个事情有关联,就是你是受害者;其次,你得知道你要告谁,也就是那个欠你钱的人;最后,你得有个明确的要求,比如让他还钱之类的。这些都准备好了之后,你就可以去法院提交诉状,记得按被告的数量多复印几份。如果你觉得写诉状太麻烦,也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法院会帮你记录下来,然后告诉对方当事人。
要是借钱不还这种事搞大了,法院就会看情况来处理了。比如说,要是借钱的那个人是故意躲着不还钱,那他就有可能会因为这个告上法庭了,而且还有可能被判成犯了诈骗罪或者就是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这么严重的罪名了。法院在审理这种事情的时候,就得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关于诈骗罪或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些相关的条款来确定有没有罪。
如果遇到曾经的好朋友起诉你欠他钱没还,你得在收到传票的那一刻算起,抓紧时间写个答辩状提交到法官那里去。这个答辩状里,你要把自己的名字、年纪、出生年月、性别、哪村哪户,还有目前在哪儿上班、家住在哪里之类的都详细写清楚。假如你是公司老板或者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那还得交代一下公司名叫啥了、公司地址在哪里、法人或者主要领导的名字叫什么、具体职位以及他们能找到你吗这些信息也别忘了。
民法典上说咱们的诉求有效期是三年,从你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失,又或者应该能想到权益受损这件事儿开始算,而且是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往后推的。但是,如果过了20年,那就不好意思,除非真的出了什么大事情,不然法院都不会管你的。所以如果你的好朋友借了你的钱却一直没还,已经过去10年了,那你可得小心点儿,因为这很可能已经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