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事务时,查询对方财产状况可通过以下途径:律师不能直接查阅对方储蓄账户,需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提出直接申请,由法院派人调阅。若已获取对方银行卡相关资料,如卡号和姓名,可向所在地法院申请调集证据。
申请强制执行后,如对方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六)终止本次执行程序。若被执行人为已故公民或无财产及责任承担者,或被依法认定破产的法人组织,应彻底终结执行。
限制高消费令并非一定表示未查获财产,而是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裁决。法院会尽力查找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无财产可执行,会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若仍无法执行,将中止执行,待找到财产或被执行人后再恢复执行。
强制执行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申请冻结财产,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必须是法律文书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若是依旧不知道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财产申请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债权人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即可,只要相关的法律文书中已经确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人民法院就可依法执行债务人配偶的财产,下文将详细介绍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申请强制执行配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