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婚姻关系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4.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18人
律师解析:
婚姻关系的终止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类:
1.配偶一方死亡:
自然死亡:
当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自其死亡那一刻起便自然终止。
宣告死亡
这需经过法定程序。
法院判决宣告之日起,婚姻关系解除。
例如,一方长期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即告终。
2.双方离婚
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签订离婚协议,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比如夫妻二人就财产、子女等事宜协商好,签订协议,按流程办理,就能结束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离婚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时婚姻关系终止。
像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就可能通过诉讼解决。
需注意,离婚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法律问题,要妥善处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系夫妻。婚后,小许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四年,小丽向法院申请宣告小许死亡,法院依法作出宣告死亡判决。此后,小胡与小丽相识并相恋,二人决定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过后,二人准备领取离婚证时,小许突然出现,小许认为自己并未死亡,其与小丽的婚姻关系不应终止,小丽则认为法院已宣告小许死亡,婚姻关系已解除。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本案中,法院已宣告小许死亡,小丽与小许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
2、若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小丽已与小胡准备协议离婚,若小许要恢复与小丽的婚姻关系,需经小丽同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有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提出离婚,其他情况下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会受理离婚请求,经调解无效的,......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其中协议离婚取消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费,因此协议离婚不需要花费工本费。诉讼离婚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各地的诉讼费缴纳情况均有不同,需要具体咨询......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遭遇家庭冷暴力能离婚吗

    胡静律师

    婚姻冷暴力可以离婚。如果受害方想离婚,但对方又不同意的情况下,受害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经过调解任然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则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播放量:1156 2023-06-06
  • 离婚案件收到法院传票还可以调解吗

    胡静律师

    离婚收到法院传票法院也可以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和方式,法律没有规定,由案件承办人自己根据案件审理情况来决定,庭前可以,庭后可以,在开庭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播放量:1403 2023-06-06
  •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胡静律师

    诉讼离婚的手续: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3、法院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播放量:1416 2023-06-06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