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证明
劳动关系存在有多种途径。
劳动合同是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
证据。
若
没有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可作参考,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表明身份的证件,也可当作证据。
考勤记录、打卡记录能清晰显示在单位的出勤情况。
同事
证言、工作安排记录、与用人单位领导的沟通记录等同样具有一定证明力。
缴纳
社会保险记录也能从侧面证明劳动关系。
2.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对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极为有利。
比如同时具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以及考勤记录等。
如此一来,就能更有力地证明劳动关系存在,从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在某公司工作数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近期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辞退小何,且拒绝
支付经济补偿。小何为维护权益,需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他持有公司发放的工作证、银行工资转账记录以及考勤打卡记录,但公司却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称工作证是临时发放,工资转账是其他经济往来,考勤记录也不具证明力。
案情分析:1、劳动合同是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但小何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过他拥有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和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能从不同方面证明他为公司提供劳动、接受公司管理并获得报酬。
2、小何提供的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证明他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他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
解除劳动关系的
经济补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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