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为本单位财物。
1.资金:
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等。
2.物资:
像原材料、产品、设备等各类物资也在其范围内。
3.债权: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债权同样属于侵占对象。
4.无形财产:
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也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的对象。
需要明确的是,本单位财物需是
行为人基于职务便利能够接触、管理的。
比如公司员工
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变卖公司库存商品,这就构成对本单位财物的侵占。
若侵占的不是本单位财物,像侵占他人委托保管的财物,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可能构成侵占罪等其他
罪名。
总之,准确界定侵占对象对于认定职务侵占罪至关重要。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公司的仓库管理员,
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公司的一批原材料卖给他人,获利颇丰。公司发现库存短缺后
报案。小何辩称这些原材料并非公司财物,而是别人委托公司保管的,自己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情分析:1、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为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物资、债权、无形财产等。小何变卖的公司原材料属于单位物资,在职务侵占罪的侵占对象范围内。
2、本单位财物需是行为人基于职务便利能够接触、管理的。小何作为仓库管理员,符合这一条件。其辩称原材料是他人委托保管财物缺乏
证据,若侵占非本单位财物可能构成其他罪名,但此情况应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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