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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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双方达成和解,嫌疑人也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坐牢。酒驾导致人死亡属于严重犯罪,违背了我们国家的刑法。对于这种严重犯罪,绝不能因为和解协议就轻易免除其法律责任。

不会坐牢,俗称的坐牢应该是有期徒刑,而非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一般不会坐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未饮酒却违规驾车致人死亡,将受严厉法律制裁。如因过失致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故意杀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致人伤害是否负刑事责任需视情况而定。若致人重伤且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面临刑罚。若未达此标准,则按交通事故处理,驾驶员将受吊销驾照、拘留等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情况需由司法机关依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