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收集
分居证明材料信息的步骤:
1.收集居住地址证明:可通过水电费、
物业费等缴费单据,上面会显示居住地址,以此证明双方在不同地点居住。
2.通讯记录: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能反映双方分居状态,比如长时间没有联系或联系较少等情况。
3.亲友
证言:请分居期间有往来的亲友出具证言,说明双方分居的事实,如亲友看到一方独自居住等。
4.
工作证明:工作单位的考勤记录、出差证明等,若一方长期出差或在外地工作,可作为分居的
证据。
5.
租房合同:若一方在外租房居住,租房合同是有力的分居证明,需明确租房时间和地址等信息。
6.医疗记录:在分居期间的医疗记录,如看病挂号信息等,可证明双方不在同一居住地点。
通过收集以上各类证明材料信息,能更全面地证明分居事实,为相关事宜提供有力依据。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打算
离婚,对于是否分居产生争议。小朱主张两人已分居许久,为证明这一事实,开始收集各类证据。他收集了水电费缴费单据,显示两人居住地址不同;还保留着和小丽长时间联系较少的通讯记录;也找了分居期间有往来的亲友出具看到小丽独自居住的证言。小丽则坚称不存在分居情况。
案情分析:1.小朱收集的水电费缴费单据,若显示居住地址不同,能初步证明双方在不同地点居住,符合分居特征。
2.通讯记录中长时间联系较少,可侧面反映分居状态,有一定证明作用。
3.亲友证言说明看到小丽独自居住,进一步增强了小朱主张分居事实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