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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工伤有多少赔偿金

时间:2025.02.04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191人
律师解析:
轻微工伤赔偿金的相关内容如下:
1.医疗费
按实际发生金额报销。
职工因轻微工伤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如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只要是合理且必要的,都可凭相关票据进行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
通常按受伤前工资标准发放,一般不超12个月。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延长不超12个月。
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保障职工生活。
3.伤残补助金(若构成伤残等级):
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金额。
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为25个月,依次递减。
4.生活护理费(劳动能力鉴定后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轻微工伤赔偿金需结合具体情况计算,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经鉴定为轻微工伤。治疗期间产生了一系列医疗费用,停工留薪一段时间。后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且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但单位在支付赔偿金时,对部分费用的计算标准与小朱产生分歧,如伤残补助金金额及生活护理费标准等。

案情分析:

1、医疗费方面,小朱应凭相关合理且必要费用的票据报销,单位需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小朱受伤前工资标准发放,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但不超12个月。
3、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小朱的伤残等级,按对应月数乘以本人工资计算支付。
4、生活护理费应根据小朱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级,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应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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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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