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1.直接送达:由法庭审判员、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法律文件直接送至被送达人或其代理人、同住成年人(单位则为法定代表人或接收人员)。 2.委托送达:当直接送达困难时,法院会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这仅是法院间的协助措施,非独立送达方式。 3.邮寄送达: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将诉讼资料送达给受送达人。
1.直接送达由法院审判职员、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法律文件如诉状、传票直接交给当事人、代理律师或家庭成员(单位则交给法定代表人或接收材料的专业人士)。2.委托送达是当直接送达困难时,法院可委托其他有权限的法院代为送达。这是直接送达的延伸,非独立送达手段,而是法院间的协作形式。3.邮寄送达是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将诉讼材料送达给指定收件人。
故意伤害罪的传票送达方式之一是对被告直接送达,也可以通过留置的方式将传票送达给被告,如果是被告住的地方比较偏远,可以通过转交的方式将传票送达给被告,转交送达通常只限于一些特定的情况比如收件人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或者收件人是军人等。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一般是采用邮政快递。除了采用快递的方式,还可以采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对方确实收到传票的方式。如果被告一方拒不接收传票的,案件的审理将会正常进行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