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过程中传票的送达方式是什么?送达标准是什么?2019年6月3日17时许,甲与乙因琐事发生口角,甲将对方肋部、脸部等处打伤。后某报警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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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查询。真正被起诉,法院已经立案的,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传票送达没有电话通知的方式,如果接到电话说某人被起诉,有传票之类的,可能是行骗行为。  传票的送达方式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2021-04-14 15:4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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