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确立了工伤的确认,受雇人员有权依据当地法规向其所属的用人单位提出赔偿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赔偿义务,具体内容涵盖了员工在接受治疗工伤过程中的薪资福利支持,以及针对五级和六级残疾程度职员每月所应领取的伤残津贴等方面。若是发现用人单位未为员工按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同样需要由该用人单位全权负责支付。
工伤认定书的接收对象是职工本人还是用人单位在实践过程中,工伤认定证书往往被直接递交给工伤涉及到的个人以及有关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之后,应于六十日之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策,并且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个人或者其近亲家属以及此名员工所属工作机构。
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直接送达用人单位,而是直接颁发给员工本人。员工亲自申请则自行领取,否则由申请人代为接收后转交。认定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明确工伤情况和补偿原则。收到后,劳动者和雇主需按规定处理工伤赔偿事宜。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单位应依据情况处理:如已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只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其余由社保部门承担;若未购买社保,则需承担所有费用。请确保员工权益,及时处理。
员工工伤认定后,可向企业提出索赔。企业需按法规补偿,包括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以及五级或六级伤残员工的残障津贴。若企业未足额购买工伤保险,需承担所有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