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立即咨询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申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征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前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必须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建筑物的征用工作才可以展开;其次,在实施任何与建筑物征用相关的工程或项目之前,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预先批准,这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仲裁请求时,当事人须将申请书送至相关仲裁委员会。书面不便可口头申请,由委员会记录并申请人确认。仲裁委员会收到材料后,应出具回执,列明材料名称、数量、接收日期等,并加盖公章确认。
仲裁请求时,当事人须将申请书送至相关仲裁委员会。书面不便可口头申请,由委员会记录并申请人确认。仲裁委员会收到材料后,应出具回执,列明材料名称、数量、接收日期等,并加盖公章确认。
农村土地确权争议,双方可尝试友好协商或请求村委会、乡(镇)政府调解。若协商无果,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方式不仅节省资源、时间,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洽商与磋商是合同当事人通过相互包容和理解来化解纷争,毫无疑问,这是最为理想且积极的处理方式;其次来看调解,如果当事人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便可以提出请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例如若其中一方或者两方均为国有企业,则可能请求上级主管部门介入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