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一般来说,婚前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婚后不需要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这笔债务婚后用于共同生活了,比如用来买共同房产,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所以说,如果是婚前借的钱,婚后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那么法律上可能会要求夫妻双方一起还。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欠下的债务通常都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双方的共同责任。这就表示,这些债务不需要配偶共同偿还,而是由债务人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来独自承担还款责任。这样的规定体现了对婚前财产独立性的尊重,也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中的经济透明度和公平性。因此,一般来说,婚前债务的处理和偿还都应该由债务人自己来负责。
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所产生的个人债务,未经法律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其债权人的主张范围。换句话说,债权人仅被允许就债务人的婚前个人债务进行追讨,而无法在债务人步入新的婚姻生活之后,强行要求其配偶承担该笔债务。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夫妻责任问题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通常是为了满足婚姻生活中所必需的支出而产生的负债。这类债务主要源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需,同时也与对双方拥有的财产进行管理、使用、增值及处分过程中产生之罚息有关。若丈夫所背负的债务不符合上述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则无需与配偶互负连带责任。
离婚时,对于债务承担问题,需要根据借款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但该借款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不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对方不需要承担。但是,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对方就需要承担这笔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是因为赌博等违法行为产生的,那么对方通常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