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立即咨询违约就是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没有达到约定的标准,比如延迟交货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害事实就是因为违约导致的实际损失,包括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需要证明违约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免责的情况,违约方可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信赖利益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就是违约导致的财产变少;可得利益损失是合同正常履行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信赖利益损失是因为相信合同而产生的费用。赔偿的目的是让受害方回到合同履行时的状况。
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能否同时适用对于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是否能够并行适用这一问题,需根据具体案件的背景进行分析。从法律角度看,在特定情境中,违约金的确可以与损失赔偿共存。例如,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未对违约金条款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违约金金额远不足以弥补另一方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时,受损方即可通过追索实际损失来维护自身权益。
违约的前提是真实存在的未履行或不符合同约定义务。这种行为必须导致实际损害,比如物质损失或不良后果。损害和违约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有时候违约方主观上没有过错,但是在特定情况下,他们仍然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该合同有法律效力,违约需被评估。违约行为可能导致对方经济损失,惩戒赔偿要根据违约和经济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来计算。简单来说,确定违约损失的关键在于判断损失是否直接由违约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