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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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一变,那债务通常就会转到新公司去啦,这在国内外都挺常见的呢。《公司法》有规定哦,公司得用资产来担保债务。像有限责任公司呢,股东是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度来承担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是按照自己认购的股份数量来担责。要是碰到特殊情况,股东没履行出资义务还想逃避责任,那可不行,他们依然得承担连带责任呢。

公司要关门了,牵扯到的债务问题是个大头儿事儿。你看,就拿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来说,公司在关门前的那段时间里,得把钱先花在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保费、赔偿金、欠的税款还有还债这些事情上。要是公司的钱还剩下点儿,那就按股东们出的钱或者占有的股份分给他们呗。但如果公司的钱不够还所有的债,那有些债可能就还不上了。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去跟清算小组说一声,让他们把这个债记下来。

首先,要明确一点就是,不管哪个公司出了问题,他们都是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承担责任。对于有限责任制的公司来说,股东们只需要按照自己承诺的数额把钱投进去就行,只要投够就行;但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股东们就要看自己买的股票数量来决定自己应该承担多少责任。也就是说,公司欠的债基本上是公司自己背,股东们的责任就是把自己投的那部分钱或者买的那些股票还清就好。

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一般原则是用公司的资产,但在某些情况下,法人可能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比如,法人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资金的,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人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简单来说,在某些不当行为下,法人的责任会超出公司的资产,涉及到个人的财产。

在公司破产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债务承担的主体和方式。一般来说,公司会用自己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并按照破产清算的法规和顺序进行结算。如果清算后资产仍然不足以偿还债务,那么如果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等过失行为,他们应该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未清偿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