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交通肇事罪是否会导致坐牢的判决在法律框架内,凡触犯构成交通肇事罪者,必将面临法律制裁——即牢狱之灾。根据相关规定,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导致严重后果——如致使他人受到重度伤害甚至死亡,或使公共和私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失,那么,肇事者将会被处以最低三年以及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被判拘役。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肇事逃逸或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刑期将进一步加重,可能达到三年以上。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交通逃逸事故肇事者坐牢了是否就不需要赔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需要坐牢,具体是否需要坐牢还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比如说交通肇事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也就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对此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构成犯罪的就是,不需要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