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已为100000余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办理案件4000余起。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离婚、继承法律纠纷案。 易轶律师多次办理社会影响高的大案及名人案件。曾代理乒乓球奥运冠军、女排奥运冠军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代理CBA总冠军明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担任著名国画大师之子的顾问,参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代理高额股权分割涉案离婚案等,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摆脱经济纠纷。 易轶律师常年活跃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媒体;《法律与生活》专栏作者;荣登《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三联周刊》、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获得“2021年腾讯新闻优秀女性青年”、“2020—2021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北京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15—2018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等荣誉。
咨询该律师特殊情况下,配偶一方作保证人,可能要用共同财产偿债。要是夫妻双方都知道并同意保证责任,或者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共同经营,那么共同财产就会被用来偿债。不过,要是另一方能证明债务是保证人一方的个人债务,且没用于家庭,就可以主张只用保证人的个人财产偿债。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便变为个人所有,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通过书面形式约定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因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属于个人的专属物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属于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转为个人财产:1.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2.人身伤害赔偿金一般属于个人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4.仅供一方日常使用的财产,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关键是,变更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将夫妻共有财产转为个人名下通常不会引发税费缴纳,因为在婚姻期间内,这种转变不属于应税行为。不过,在某些特定财产类型或交易方式下,可能会受到税务法规的限制,需要注意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税款。所以,在进行财产转换时,最好咨询一下税务专家,以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婚姻期间,工伤保险赔偿款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笔赔偿款主要是用来弥补工伤者因身体受损和劳动能力下降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所以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被视为个人专属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