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因交通肇事等罪行而被指控,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在现行法律中,他们尚未达到法定完全负刑责年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
交通肇事罪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之一。要是因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严重后果,还被司法判决了,那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要不要解除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对于年纪大的员工来说,这种情况和其他年龄段的处理方法总体上差不多。但是,如果企业内部有相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里对这部分有特殊约定,那就得按照这些约定来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而被指控,法律不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些未成年人尚未达到法定完全负刑责年龄,法律对他们有特殊保护原则。这意味着,即便他们涉及犯罪指控,法律也不会对他们进行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七十五岁以上需负刑事责任,但十七岁以下交通肇事罪规定模糊。理论上,若故意或过失引发交通事故并满足其他要素,十七岁可构罪。然而,未成年人有特殊规定,可能减轻或免刑责。具体是否构罪需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对于17周岁未成年人交通肇事,应适度关照。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对未满18周岁者从轻或减轻处罚。司法机构还需考虑犯罪情节、悔过表现及家庭状况。若承担主要责任,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