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业主委员会这一层面上,我们可以明确其作为业主大会的官方执行机关所担负的一系列重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定期召集并组织业主大会会议,详细向全体业主汇报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状况;
其次,代表广大业主与业主大会通过投票选举产生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深入交流,协商并签订具备
法律效力的
物业服务合同;
再次,积极倾听业主以及物业使用者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其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此外,业主委员会还需对管理规约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严密监督,确保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最后,业主委员会还需承担起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相关职责。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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