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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存在不作为过错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阅读:916人
律师解析: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他们的法定监护人需要对此负责,并承担无过错责任

2.如果雇员在工作过程中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他人受到损害,那么该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为受害者提供相应赔偿

3.提供个体劳务服务的一方在劳务活动中对他人造成了伤害,则接受劳务的一方也须负有无过错责任,负责赔偿受侵害方的相关权益。

4.产品本身有瑕疵,并因此引发他人身体或者财务方面的损失,生产商和销售商都需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共同对受害者予以补偿。

5.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间所产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需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处理,确保受害者得到公正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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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

时亚晴律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学位,现执业于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公司担任企业法务,负责审查并修改企业日常职能合同,协议公司其他部门简历里公司法律事务体系。执业以来,亲自经办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及工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挽回损失,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世界很大,律师很多,或许我不是您的最优选择,但我一定用尽全力解决您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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