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团队律师均具有超过10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在公司治理、合同审查、争议解决、刑事辩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律师均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又能彼此协调配合,能够最大化满足客户各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又全面的法律服务。 朱舒阳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12年,专注于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企业合规等业务。现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和企业经营管理,有多年从事企业合规、争议解决的经验。执业以来,为多家企业提供企业重组及不良资产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为多家企业制定合适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为企业管理与决策提供合规高效的综合型法律服务。 柏婷婷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10年,专注于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等业务。曾任光汇石油储运 (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光汇油品码头有限公司、东莞市力博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南网电力有限公司等大型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曾任新东方集团华东地区法顾团队顾问律师;曾任浙江辉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培慕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卓网络有限公司等互联网公司顾问律师;曾作为律师顾问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多年的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法律服务;曾为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入库律师,为物产中大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执业以来,擅长处理多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及企业合规经验,能够高效解决客户法律问题。 沈文斐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善长处理各类民事诉讼及股权纠纷、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有多年劳动法、公司法相关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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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关键在于被告人是否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入食品中,或者是否明知是含有此类原料的食品而进行销售。这种行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影响范围广泛,被视为严重犯罪。判定标准主要关注被告人的实际行为和主观认知,以确保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惩罚。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未遂通常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得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结果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意和悔意等因素。按照我国刑法,违法者可能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判5到10年有期徒刑和罚金;特别严重的,依法惩处。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量刑。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故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明知食品含有这些物质却仍然销售,都构成犯罪。不管是否造成了实际危害,都被视为既遂。这是因为这种行为侵犯了食品安全制度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未遂是指销售者已经着手实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我国法律,销售者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商或销售商忽视食品安全监管,故意添加有毒、有害非食用原料,或在明知有毒、有害仍销售的违法行为。

销售不达标食品致严重食害者,将面临法律严惩:轻则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金;中度情节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严重后果则判七年以上,可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食品安全犯罪,绝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