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知情参与洗钱,一般不受
处罚。
洗钱罪要求
主观故意,即明知是特定
犯罪所得及收益,还去
掩饰隐瞒。
2.若不知资金来源
违法,缺乏主观故意,不构成洗钱罪。
不过,实践中“不知情”要靠多方面
证据判定。
3.若
司法机关有证据证明应知洗钱活动,仍可能被调查。
能证明确实不知情,就不会受
刑事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受朋友小胡邀请,帮忙处理一笔资金转账。小朱以为是正常资金交易,未多询问便协助完成转账。后来警方调查发现,该笔资金是
走私犯罪所得,小朱被列为嫌疑人。小朱坚称自己不知情,而警方认为小朱有条件知道这可能是洗钱活动,双方就小朱是否知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洗钱罪的构成要求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实施掩饰、隐瞒行为。小朱若确实不知情,缺乏主观故意,不符合洗钱罪
构成要件,不应以洗钱罪论处。
2、实践中,“不知情”需综合多方面证据判定。若司法机关有证据证明小朱应知或有条件知道是洗钱活动,小朱仍可能面临调查;若小朱能证明自身确实不知情,则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