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罪犯,若在狱中表现良好、积极改造、真心悔过或有立功表现等,可以获得减刑。但减刑是有一定标准的,一般来说,减刑的上限是原判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说,最多可以减免两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通常情况下,判处十年刑期的罪犯需服满10年。但如符合减刑条件,最短可在约五年后释放。假释则需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即五年后可申请。假释期间如未违规,10年后即刑满。因病等原因监外执行,期限则不固定。具体服刑时间视情况而定。
理论上减刑幅度最大可达四年,但具体减刑取决于服刑人员在狱中的表现,且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决的二分之一。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刑期不低于原判决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罪犯实际执行不少于13年;死刑缓期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则不少于25年,减为25年有期徒刑则不少于20年。
有期徒刑四年的罪犯,理论上需服刑三年才能释放,但实际上仍需服刑至少两年才能真正自由,即“刑期过半”。监狱在考虑减刑或假释时,除了积分和行政表扬,通常还要求罪犯至少服刑满一年。因此,罪犯在三年刑期后能成功减刑或假释,可以说是较快地恢复了自由。
如果被判13年有期徒刑,那么就有可能无法获得减刑。但在极端情况下,最多能够获得减刑至6年半。减刑机会取决于服刑期间的表现,如遵守规定和立功表现等。减刑幅度不低于原判刑期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