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
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
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
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
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
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3、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
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
企业法人代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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