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关于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的专业解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当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签署或加盖其签名印章之后,调解协议就自动生效,且对双方都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强制力,相关方须按照协议约定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若赔偿义务人未能在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调解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那么受害者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支付令申请,或者直接凭借已签订的调解协议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对于交通事故中一方拒绝配合调节的情况应如何应对若在交通事故中遭遇对方拒绝接受调解解决纠纷的情况,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例如诉讼或仲裁。在选择起诉这一方式时,所需做的准备工作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撰写完整的民事诉状;其次,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并向具有审理该案权限的法院递送正式的民事诉状;最后,将起诉书及相关证据呈交给法院部门之后,只需耐心等待法院安排开庭进行审理即可。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应保存在何处该文书通常为一式三份,当交通事故责任书制定完毕之后,需由相关当事人进行妥善保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务必于制作完成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分发给各当事人手中,并且需要明确告知当事人相关的申请复核、调解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及期限。在当事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他们可依法享有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此种事故过程中所获取的各项证据材料的权益。
当交通事故得到妥善解决之后,若当事人身体出现任何异常状况或患上疾病,则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应考虑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经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进行处理后,倘若重大意外后遗症才得以显现出来,这无疑属于“后续治疗”范畴。
在道路交通事故领域中,受害者所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要求是完全合法且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当行为人对自然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时,受害方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同样地,如果行为人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对自然人具有特殊人身意义的物品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么受害方也同样享有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