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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夫妻关系如何界定

时间:2025.10.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11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解除,双方不再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2.人身关系上,双方恢复独立。
财产按约定或判决分割,债务依规定分担。
3.离婚后,一方无需对另一方日常民事行为担责,情感和生活也各自独立。
4.涉及子女抚养,双方仍要履行抚养、教育责任。
此后开启新生活,不再是夫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原是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小胡以自己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他人借款。债权人找到小朱,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小朱认为自己与小胡已经离婚,不应再承担小胡的债务。同时,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小朱认为小胡应该多承担一些费用,而小胡觉得按照离婚协议,双方应平均分担。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在人身关系上恢复独立,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小胡在离婚后所借债务,小朱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2、在财产和债务方面,应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或法律判决进行处理。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基于父母子女关系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等责任,若离婚协议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应遵守协议内容,共同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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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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