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商品房屋顶防水层五年内享有品质保障,期间屋主发现渗水可向开发商申诉,开发商负责免费修理。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可能需要付费修理,建议找破坏者或物业处理,可能需其承担费用。如协商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福利房和自建房漏水应求助于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
商铺楼顶漏水维修责任归属取决于原因: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负责,保修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开发商担责;超过保质期和非人为因素,通常物业负责,动用维修基金,商户因装修不当需自费。维修资金为业主共有,用于公用设施维修,透明公开。物业涵盖各类房屋及其设施,包括单元住宅、建筑群,甚至产权分割的物业。
商铺楼顶渗水维修责任归属: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负责;非人为且质保期内由开发商负责;非人为且超出质保期由物业负责,可向维修基金申请费用;商家装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商家承担。维修资金属业主共有,可用于公共空间的维修等,使用需公开披露。物业管理涵盖房屋及相关设施的综合服务与管理,范围灵活。
商铺楼顶漏水维修责任主要依据保修期限和人为因素划分:人为损坏由破坏者负责,保修期内开发商全责;保修期后物业公司通常接手,可申请维修基金。非人为因素致损,商家装修不当或使用不当需承担责任。维修资金共享,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修,公开透明管理。物业定义广泛,包括各类建筑物及其设施,大楼也可视为独立物业,同一建筑可能按所有权分割为多个物业单位。
在建筑物顶部出现渗漏时,若尚在保修期内,维修费用应由建筑商承担。若超出保修期,因屋顶属大楼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此外,单幢住宅单元内业主或仅该单元及相连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分,如基础、承重墙、梁、楼板、屋顶、外墙、大厅、楼梯间、走道等,也适用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