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程款支付
担保金额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工程规模、类型与风险程度等因素。
一般参照
工程合同价款比例,常见比例为10%-30%。
规模小、风险低的工程,
担保比例较低;
规模大、技术复杂、风险高的工程,担保比例会提高。
2.具体金额可由发
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确定时要保障承包人权益,让其在发包人未履约时获
赔偿,也要考虑发包人的承受能力,避免过高金额造成负担。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小李签订了一项工程合同。在确定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时,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工程规模较小、风险低,担保金额应按合同价款的10%确定;而小李觉得虽然工程规模小,但存在一些潜在风险,要求按20%确定担保金额。双方就担保金额的具体比例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的确定需综合考量工程的规模、类型、风险程度等因素。本案中,小朱以工程规模小、风险低为由主张低比例担保有一定合理性,但小李提出的潜在风险也应被考虑。
2、具体金额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应在保障承包人合法权益,使其在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时能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考虑发包人的实际承受能力,避免过高担保金额给发包人造成不合理负担。所以双方需进一步协商,平衡彼此利益确定合理的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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