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说是要去验收工程,结果发现材料是有问题,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的材料,现在是不肯支付给工程款价款,还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违约金,事先没有约定,是要如何确定金额呢

四川 - 阿坝 公司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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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违约金约定,也应受民法典调整,一般不能超过标底额的30%。有的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地方法规进行了规定的,对所地省(市、自治区)具有约束力。一、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民法典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021-02-07 11:5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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