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犯罪行为人涉嫌串谋损害商业声誉,通过捏造并散布不实言论,蓄意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最高二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且需接受罚金制裁,经济损失巨大或情节恶劣者刑罚加重。
串通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者将面临法律制裁,最高刑期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犯罪行为包括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导致他人商业及商品声誉受损,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犯罪者可能还需承受罚金。
《刑法》第221条规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可因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遭受恶意中伤。此类行为构成损害商业声誉罪,最高刑罚为二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可罚金。单位犯罪执行双罚制,罚金加刑事责任追究。情节关键重大但损害轻微者不被视为犯罪。
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遭恶意破坏,涉及刑事追责的,相关部门须经审查材料后立案侦查。报警、检举揭发或自首者提交的证据,由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据权限严格审核。一旦确认犯罪事实并满足刑事条件,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刑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该罪行主要表现为捏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被害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