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赠与反悔处理分以下情况:
若未办理
过户和公证,按规定,赠与人在
财产权利转移前可
撤销赠与,通知受赠人就行。
若已过户或公证,一般不能随意撤销。
但受赠人有侵害赠与人权益等情况,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
起诉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房屋。
若赠与人经济变差,影响生产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案情回顾:小朱决定将自己名下一套房屋赠与小胡,并签订了
赠与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进行公证。一段时间后,小朱因自身经济情况变化,想要撤销赠与。小胡认为赠与协议已签,小朱不能反悔,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案中房屋未过户,也未办理赠与公证,所以小朱有权撤销赠与,只需通知小胡即可。
2、若小朱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也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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