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工头有施
工资质,工人受雇于工头且工作中受伤,工头作为雇主,需按劳务者受害责任规定,对工人
人身损害进行
赔偿。
2.若屋主选了无资质工头施工,存在选任过失,要按过错程度担责。
比如明知无资质仍让施工致工人受伤,要赔一定比例。
3.若工人自身有错,如未按规范施工,会减轻工头和屋主
赔偿责任。
责任划分要结合事实
证据,协商不成可
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受雇于工头小李,在屋主小胡家中施工。小李无相关施工资质,小胡却选任其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小朱未按操作规范施工致自身受伤。小朱向小李和小胡索赔,小李认为自己不应担全责,小胡觉得自己不应赔偿,三方就赔偿责任和金额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依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的规定,小李作为雇主,通常应对小朱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
2、小胡选任没有资质的小李施工,存在选任过失,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小朱自身未按操作规范施工,存在过错,会减轻小李和小胡的赔偿责任。最终责任划分需结合具体事实和证据确定,小朱可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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