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在农村有户口,户口簿上地址是我哥哥以我母亲的名义盖的房子,母亲已经去世,只有我和我家孩子的户口在这座房子上,如果遇到拆迁,该如何分配?母亲在去世前有分家单,明确说四间房子有一间半是归父母,两间半是归哥哥,父母去世后,归哥哥。如遇拆迁,我有户口,没有房子,我是否能从开发商能以平价购置楼房。目前我哥哥想把房子过户给我的侄子,现在过不了户,我怎样才能让他顺利过又,既不损他的利益,又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其他还有三个兄弟姐妹,有两个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我如果继承父母的遗产,应该如何继承?
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兄弟姊妹当“被告”,导致自己继承遗产权利受阻。独生子女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方法一: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 在《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特别程序解决,会解决实际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困扰。对于此类案件,可参照认定财产无主类案件,增设认定财产所有权类案件的特别程序。 首先,应明确该类案件的范围,即申请人仅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只有一人的确认继承类、遗赠类财产的权属案件。其次,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提交关于其是唯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据。最后,申请人认定财产的所有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确认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法院受理案件后,应认真核实,如果查明继承人为两人以上,则裁定驳回申请,让申请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查明继承人、受遗赠人确实是唯一的,则做出确认财产所有权的确权判决。 方法二:遗嘱公证也可解决 实践中,很多独生子女会“制造纠纷”来解决继承财产问题。 如果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有其他人的话,他可以找该人做被告,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了,但是其爷爷奶奶还健在,他们3个人不管谁告谁,‘形成’了纠纷,可以让法院判定独生子女为唯一继承人。” 避免此类事件发生的最根本方法,还是独生子女父母在生前就要准备好遗嘱,而且一定要对遗嘱进行公证。 方法三:吿银行、房管局也可拿到遗产 法律上来讲,其实房管部门和银行应该依照他们的职权,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办理银行存款义务,他们有审查合法继承人的义务,如果他们不作为,这时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门,可以诉其行政不作为,如果是银行可以诉其民事侵权。 法院最后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后的判决主文里,写进“某某是唯一继承人,身份确认了,这样房管部门本身责任也小了,房管部门最后也会很愿意为独生子或独生女的原告办理房本。 方法四:到派出所开具相关亲属证明也可以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只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亲属关系的户口证明情况,就能证明这个孩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然后到法院打个确认之诉,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