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登记条例》并未有办理
结婚登记需要
婚检的规定,也就是说现在办理
结婚登记不需要进行婚检。但是对于有传染性病症、遗传性疾病或精神类疾病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进行婚前检查,主要目的是不要把传染性疾病传染给对方,不要把遗传性疾病遗传给下一代,有些精神类疾病是属于
禁止结婚的情形,如果属于此情形进行结婚登记的,可能会出现
婚姻无效的情形,虽然国家不强制要求进行婚检,但为了爱人、家人及下一代的健康考虑,最好还是做一个婚前检查。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