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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权能否设立抵押权

土地承包权能否设立抵押权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4 04:17:52 已帮助27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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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能否变更

抵押权可以变更。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变更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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