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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的处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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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26 · 7025人看过
导读:想象竞合的处理按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进行处罚,因为想象竞合犯因为一个行为然后触犯了很多个罪名,造成了两个犯罪的结果,但是想象竞合只有一个行为,如果按照数罪进行处罚,违反了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
想象竞合的处理怎么处理?

一、想象竞合的处理怎么处理?

想象竞合犯因为一行为而触犯数罪名,在外观上来看,造成两个犯罪结果,具有数罪的特征。但由于想象竞合犯只有一行为,若对其此数罪论,则势必违反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因此,在刑法理论上对想象竞合犯实行从一重处断的原则。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

二、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立法例,是十分合理的。之所以“合理”,是因为采用这种处罚原则符合想象竞合犯本身既区别于一罪,又区别于数罪的独特本质这个内在之“理”。

首先,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却侵犯了数个客体,因而其社会危害性显然大于单纯一罪。根据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其所承担的刑罚也应当较单纯一罪为重。在从一重罪的原则之下,犯罪所应承担的刑罚较单纯一罪为重,体现在无论犯罪人主观意图指向何结果,均必须承受基于该罪过所实施行为而导致较严重后果的惩罚,其最终处罚之罪可能与其主观意图不同,可见其重。

其次,同理,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其危害性较实施数行为触犯数罪名的实质数罪为轻,故其所受刑罚应较实质数罪为轻。而在从一重罪的原则之下,无论犯罪人的行为触犯几个罪名,最终对其只按一罪处罚,可见其轻。

我国刑法理论界主张对想象竞合犯按“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处理,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明文肯定了这一原则。该条第一款规定了【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款规定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紧接着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想象竞合的处罚原则是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进行处理的,由于想想竞合犯的特殊性,是一种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但是触及到了很多项罪名的犯罪行为,所以是按照其中的重罪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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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有从一重罪原则,即于犯罪行为所触犯之各罪中,从一重罪处罚,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的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2、通俗来讲,就是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应当选择行为所触犯的重罪名并适当从重或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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