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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与兼并

{1)所触及目标的数量不同。通常企业收购, 被收购企业仅为一个;而企业兼并,被兼并企业可以是一个,也可以同时是多个。


(2)所购买权利的性质及其程度不同。企业兼并, 购买的是被兼并企业的产权,并且是全部产权;而企业收购,购买的是被收购企业的股权,既可以是全部股权,也可以是部分股权。


(3)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兼并的结果是被兼并企业消亡,兼并企业续存。收购的结果可能有三:第一是参股,即取得目标企业的一部分股权,但没有充分的控制权;第二是控股,即获得对目标企业充分的控制权,但是不注销目标企业的法人资格;第三,兼并目标企业。有时候,学者也用“公司收购”来特指以控股为目的的收购行为。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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