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收到了法院的
传票后不到庭的,另一种是因没有
收到法院传票而不到庭的。如果被告拒收法院传票,或者收到了法院传票却不到庭的,法院可依据原告方的
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
缺席判决;若被告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而未到庭,法院暂不会
开庭审理案件。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原告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一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
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