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委托支付的
借款合同后,发生下列未按委托支付借款
合同无效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 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 生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4)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5)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 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6)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 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