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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拆迁补偿形式

砀山拆迁补偿形式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19 15:47:42 已帮助43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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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补偿的形式

  城市改造房屋被拆除,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为保证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给予补偿。补偿的对象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


  根据《城市房地产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有三种形式,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1)产权调换。拆迁人以易地建设或原地建设的房屋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使原所有人继续保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这是一种实物补偿形式。


  (2)作价补偿。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一种货币补偿形式。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拆迁人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数量,以其中一定面积的房屋补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其余面积按照作价补偿折合货币支付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这对那些被拆除房屋面积较多,又难以支付补偿房屋与被拆除房屋结构差价的被拆迁人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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