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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

(1)这两种罪在客观方面都要求犯罪行为给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实际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损失;如果危害后果不严重的,都不能以犯罪论。

(2)这两种罪在主观方面,行为人都出于过失,都是在过失的心理支配下实行的犯罪。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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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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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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