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倘若该车辆在
离婚过程中已经明确地归属于您个人所有,而前夫在未得到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此车辆作为
抵押物向他人借款,那么,该
抵押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无权处分,从而导致
抵押权本身存在瑕疵,甚至有可能涉及到法律上的
违法行为。
然而,如果抵押方在接受抵押时对车辆的所有权状况并不知情,并且在接收抵押时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审查义务,那么,抵押方就有可能构成
善意取得,在此种情况下,尽管抵押权仍然有效,但是您仍然有权向前夫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您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应该尽可能地收集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离婚协议中所载明的关于车辆所有权的条款等等。
同时,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够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加深入地解读您的详细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