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损害赔偿专题 > 人身侵权专题 >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否风险代理律师辩护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能否风险代理律师辩护

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争议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排除在风险代理适用范围之外。
风险代理是一种独特的代理收费方式,即律师仅依据案件最终的胜诉结果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代理费用。
然而,由于人身伤害赔偿争议所涉标的的特殊性以及它所承载的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和保障社会公正价值理念,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了此类案件不得采取风险代理的形式进行委托事宜。
参考以往的司法事例,我们发现,一旦允许对人身伤害赔偿争议实施风险代理,可能会导致代理费用的过度膨胀,从而增加受害者的经济负担,甚至有可能导致一些不道德的利益驱使行为。
当然,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在符合法律规定前提下,部分关于劳动及工伤赔偿方面的诉讼请求仍然可以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维权。
总的来说,针对普通意义上的人身伤害赔偿争议案件,我们并不提倡或建议使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最新修订:2024-10-1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