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公安机关
递交的提请
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需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策。
如经过审批予以批准逮捕的决定,则公安机关应严格遵照这一决定,立即进行执行,并于第一时间内将执行进度反馈至检察院。
倘若检察机关
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也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院。
对于那些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事例,依法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批准逮捕的期限可能会适当延长,但这都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及审批流程。